3月26日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发布新罚单,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(下称“盛付通”)被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36.337831万元,并罚款261.1万元;限制部分支付业务,具体为停止新增T+0资金结算服务6个月。同时,时任盛付通责任人何某被警告并罚款25万元。

据移动支付网了解,盛付通成立于2008年6月13日,注册资本为2.5亿元,2011年5月获得首批支付牌照。获牌初期,盛付通资质类型仅为互联网支付及预付卡发行与受理(仅限于线上直接消费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)。后来通过增项,盛付通又获许可,拓展了移动电话支付、固定电话支付、银行卡收单等业务类型。支付业务类型重新划分后,盛付通业务类型已变更为“储值账户运营Ⅰ类、储值账户运营Ⅱ类(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)、支付交易处理Ⅰ类”。
